【榮光禁令】願榮光禁令被拒律政司申上訴 法官押後7月前頒判詞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2/24 17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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願榮光禁令被拒律政司申上訴,法官押後7月前頒判詞。(資料圖片)

律政司於2023年就反修例歌曲《願榮光歸香港》申請禁制令,高等法院早前拒絕申請,律政司提出上訴,聆訊今(24日)於高等法院上訴庭繼續。法庭之友指律政司改稱發布禁制令附表的相關歌曲違法,有違程序公義。法官要求律政司於3月中前呈交修訂禁制令內容,押後至7月中前頒布判詞。

律政司一方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孫靖乾代表,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及大律師何卓衡以法庭之友身分協助法庭。本案由首席法官潘兆初、上訴庭副庭長朱芬齡及上訴庭法官彭寶琴審理。

余若海今陳詞指,臨時禁制令的附表中32首相關歌曲均是源自《願榮光歸香港》(下稱《願榮光》),而《願榮光》本身有如「軍歌」,歌詞如「要光復這香港」和「時代革命」可以激起人的情緒,危害國家安全。余指,發布附表歌曲屬犯罪行為,法庭另須考慮發布者是否有煽動意圖,強調禁制令有其功用。

陳樂信則指,禁制令內容不具體,而律政司突然改變立場,指發布附表歌曲屬犯罪行為或具煽動性,有違程序公義。陳指,發布歌曲的意圖不一定只有煽動性,舉例指學生青少年或出於貪玩或無知而發布。

法官彭寶琴指律政司一方有責任釐清禁制令內容,保障合法行為,並問及余除了新聞活動及學術研究兩類外,有否其他合法行為。余回應指,目前想不到其他合法行為,表示須向律政司索取指示。

法官聽畢陳詞後,指示律政司一方須於3月11日前呈交修訂禁制令內容,法庭將於7月中前頒布書面判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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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